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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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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 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 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 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05年第12期36-48,共13页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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