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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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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011年2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公布2.自2011年3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个人依法检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以下简称税收违法行为)的权利,规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检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11年第10期14-19,共6页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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