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2011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释〔2011〕6号3.自2011年3月22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
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11年第14期44-48,共5页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