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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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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011年3月1日国家版权局令第9号公布2.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国家版权局组织了第四批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废止53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11年第27期31-36,共6页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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