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2011年11月14日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0号公布2.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机构地区 交通运输部
出处 《司法业务文选》 2012年第7期3-11,共9页 New Laws and Regulation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