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1月13日,法国官方公报公布了第2011-48号仲裁改革法令,同时附有评述报告。这是法国30年来第一次对包含于《法国民事诉讼法典》中的1981年仲裁立法作出全面修订。法国这次仲裁法修订既涉及国内仲裁也涉及国际仲裁,新规定包含在《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第1442条至第1527条中。除个别条款外,新法将在2011年5月1日生效。法国仲裁业界已经为修订法国仲裁法游说良久,这次修订遵循了法国一贯的对仲裁友好并勇于创新的传统。新法的目的是维护巴黎在国际仲裁界的领先地位。官方评述报告阐述道:"三十年后,这次改革有必要将仲裁领域的案例法整合起来,也有必要对现有的条文进行补充以保持其功效。"报告也特别提到,新法"引入了外国法中已经被证明有用的一些规定"。此次仲裁法改革,极大地增强了外国仲裁使用者和观察家对法国仲裁法的知晓便利度。译者根据法国知名仲裁法专家Emmanuel Gaillard先生的英文本,将该法全文译出,同时择要注释说明了新法较旧法的变化。
出处
《仲裁研究》
2011年第3期91-106,共16页
Arbitration Stu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