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破产是一种法律行为,社会关注,企业职工情绪波动大。如何使破产结果做到政府满意,债权人满意,法院满意,最终使职工满意,必须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操作办法,统筹兼顾。既坚持保证职工稳定、社会稳定,保证债权人利益,又坚持按法律程序办事。倪崇彦、余进成两位同志的文章《以改革促稳定,以改革求发展》,通过对江苏省盐城市针织服装厂破产过程的调查,介绍了他们的组织实施办法。企业实施破产,在当前是一项被各方面认为比较棘手的工作,特别是较大企业的破产,盐城市针织服装厂的破产实施工作应该说是成功的。从中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