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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视角下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之间的冲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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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网络高度普及的今天,"微博"作为网上交流的新工具,在充分满足公众表达自由的同时,也频频触犯道德甚至是法律的底线。国内"微博第一案"的硝烟还未散尽,韩寒方舟子的网络论战又要"对簿公堂",网络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保护之间的冲突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权的一部分。名誉权作为公民的一项私权利也同样神圣不可侵犯。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冲突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 方若霖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报业》 2012年第06X期165-167,共3页 China Newspaper Industr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二级参考文献7

共引文献17

同被引文献6

  • 1微博技术最早成形于美国的Twitter平台,其本意是为了向好友发送文本信息.http://baike.baidu.com/view/1567099.htm.
  • 2北京大学新闻中心关于“邹恒甫微博”所涉及内容的第三次声明.http://pkunews.pku.edu.cn/xwzh/2012-08/31/content_250912.htm.
  • 3山西:破坏性地震谣言致部分地市群众恐慌.http://society.people.com.cn/GB/41158/10992245.html.
  • 4谣“盐”惑众不必跟风.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4173282.html.
  • 5羊城晚报:实名制是网络发展的客观要求.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2-04/09/c_111754431.htm,2012-04-10.
  • 6陈禹安.微博真实性管理的“崔克坦法则”[J].中国记者,2011(6):78-79. 被引量:3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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