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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财产拍卖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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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拍卖作为资产处理的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在企业破产领域,甚至成为法定的处理方式。拍卖方式的公开、透明和利益最大化是拍卖这种方式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有专家甚至指出任何的交易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拍卖的交易形式,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但却反映出拍卖在资产处理方面的优势所在。当然目前拍卖大多局限在破产企业、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拍卖和一些广告设置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拍卖方面,并且主要是在城市范围内交易。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集体经济发展中也急需要引入一种新的方式对旧有的经济因素如集体闲置资产等进行公开、公平、透明的处理。本文旨在探讨拍卖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运作模式,以利于这种方式在实践中的更好运作。
作者 王龙海
出处 《中国拍卖》 2005年第4期4-5,共2页 China A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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