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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统计局通知要求抓好统计系统会计人员颁证工作根据财政部实行会计证管理的统一要求,国家统计局于5月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统计局切实抓好县以上统计局和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以及所属各单位专(兼)职会计人员的会计证颁发工作。各地统计部门的财会人员要在今年内按规定经考试(考核)后,取得会计证书方可继续担负会计工作。对未取得证书的财会人员按财政部规定从1990年1月1门起一律不得上岗。单位的会计核算形式也要由独立核算型转为对上级主筲部门的报帐制。国家统计局财务基建司
出处 《中国统计》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49-50,共2页 China 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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