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农村基层推行村民自治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最基本的形式 ,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略最直接、最广泛的实践。村民自治既是农村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促进和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针对目前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过度自治化”和“附属行政化”倾向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和手段不规范甚至违法操作等具体问题 ,提出了必须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强化村委会服务功能 ,不断增强村民自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必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工作领导的新途径、新方法 ;必须围绕村务公开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保障村民自治工作真正沿着民主、法制的轨道健康发展等措施和办法。
出处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3期12-15,共4页
Journal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