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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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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在保证基金正常支付和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可依法把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家债券,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决定》把各项基金的总称定为社会保险基金,标志着我国一个以养老保险为龙头,生育、失业、工伤、疾病等项保险配套的全方位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形成.笔者就此谈点感想.
作者 卢纯佶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4年第6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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