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资产评估中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题之一,被评估单位基准日会计明细帐某些往来结算帐户有相反方向的余额,反映到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有关项目时,是不是作相应调整后,再进行评估?对这个问题在评估实务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必须对有相反方向余额的往来结算帐户作相应调整后(如把某应付帐款帐户的借方余额调整为有关资产类科目的借方余额),才能进行资产评估;另一种认为,无论是资产类还是负债类的往来结算帐户有相反方向余额,都不影响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评估时不必进行调整。笔者认为,被评估单位基准日会计明细帐某些往来结算帐户有相反方向余额,反映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时,不进行调整虽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但会影响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从而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也影响评估后资产增值(或减值)率,而且会使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有关各方对企业评估后的资产负债状况产生误解,所以基准日会计明细帐某些单位往来结算帐户有相反方向余额,反映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应作相应调整后,再进行评估。
作者 金理言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4年第10期44-44,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