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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零星房地产转让税收征管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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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房地产业迅速发展,房地产转让也愈趋频繁。税制改革后,国家决定对房地产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从目前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情况来看,如果能在交易行为发生的同时,加强零星房地产转让税收源泉控管,对防止税收流失,堵源截流有一定的意义。 一、房地产交易的现状及税收征收情况 目前我市的房地产转让十分频繁。根据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统计,自1984年至1993年间,累计完成各类房地产转让11,739件,成交面积236.28万方米,成交总额达18亿元。
作者 戴志杰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6年第1期41-4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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