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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企业经税务部门检查,发现上年度超支业务招待费1.5万元;工资发放超过计税工资5万元;多提坏帐准备2万元;多转材料成本5万元;少提职工福利费5000元;少摊递延费用2万元。问该企业今年应如何进行帐务调整? 答:该企业对上述问题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第一,对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和工资发放超过计税工资部分,只需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会计上不需作帐务调整。第二,对于多提坏帐准备、多转材料成本、少提职工福利费。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6年第7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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