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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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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现行增值税中,纳税人被区分为两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前者采用购进扣税法,一般按17%基本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后者采用简易征收办法按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由于计税方法的不同,客观上必然形成两者的税负不平等而后者税负偏重的问题。而且,从进销差价为零时的极端情况来看,小规模纳税人仍然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实际上已违背了增值税的本来含义。
作者 方敏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6年第7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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