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一个时期,有的考生纷纷来信询问,参加199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是否必须参加外语考试并成绩合格,才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人事部(92)财会字05号文件早就明确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国家级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财政部联合颁发;财政部、人事部(1995)财会字2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作出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定的考试科目同时合格,可按规定授予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1996)6号文件强调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