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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两挂”财政体制在贫困县乡镇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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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乡镇建立科学、合理、稳定的财政体制是新时期强化乡镇职能,巩固乡镇财政基础地位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1995年省里对贫困县采取“两保两挂”的财政体制,调动了贫困县抓收入的积极性,使贫困县从眼睛向上争补助转变为眼睛向内挖潜力,年初就可对全年的财政盘子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合理安排支出,好处自然很多。但是,这种体制仅限于省对县显然是不够的。笔者认为,贫困县对乡镇实行“一保两挂”的财政体制一来可和省对县的体制衔接,二来可以调动乡镇抓收入的积极性,三来可以促使乡镇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四来便于预算的刚性管理,克服了“核定基数、超收分成”体制带来的一些弊端。
作者 曹舟南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6年第10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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