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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与会计写作中的问题与修正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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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税与会计的理论体系、操作规则等逐渐与国际接轨,这就要求财会文书的处理相应地走向现代化、规范化、制度化。然而据笔者搜集到的资料显示,财税与会计写作中的问题比较多,有的形式上积习难返,有的表述上自成一套,制约着财会文书规范化进程。 一、语言表述夹缠不清。 基层的文书写作,常有赶鸭子上架的情况,写作者在语言组织上缺乏总体把握的能力,又急于表达,常常把想要说的意思一股脑儿端了出来,条理不清,又不分先后,句子组织散而乱,不该重复的重复,该强调的却一笔带过。这在财务分析、报表说明、检查报告、行政公文中出现较多。由于这些文章阅读范围狭窄,阅读者半看懂半揣摩也能对付过去,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下面是某财税所写的一份《关于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施行方案》的前言: 去年十月以来,我们试验“征管查”的初步分离,基本上实现了大部分企业的月税月清;改专管员到户收税为纳税人上门缴税,改发票的分散管理为集中复合管理,初步体现了征收与管理相互间的制约。根据省税务局“一年试验、二年深化、三年全面推开”实施征管改革的步骤和要求,今年是“二年深化”阶段,为了……,特制定……实施方案。 这是一份已报主管局批准并印发实施的方案,然而就这个前言而言。
作者 徐井岗
机构地区 浙江财政学校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7年第4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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