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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地税局对饮食业实行以票管税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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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诸暨市地税局从1994年4月起,对饮食行业实行以票管税,使用统一的定额发票,采取定额加发票的征收办法。经过几年实践,收到了较好效果。据统计,全市1993年饮食行业入库营业税115.3万元,1994年入库201.4万元,比上年增长75%,1996年入库324万元比1994年增长62%。税收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其它行业。 为有利于税收征管和方便客户,减少发票面额种类,市地税局设计票面时将50元以下定为限额发票按实填写,另设50元、100元、1000元、5000元五种单联拉票,使用时只填存根和发票中的日期及单位名称。例:某企业来客在A饭店定店用餐,该月实际消费17535.26元,结帐时撕给三张5000元,二张1000元,一张500元,再另外填开一张35.26元限额发票即可。业户向税务机关购票时,第一次根据实际需要成套或半成套供应,以后按需购票。定额发票采取源头控管,各纳税人按月向当地税务所上报《××月份饮食业定额(限额)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发票使用范围,除规模较大,帐务制度健全,经市局批准使用电脑发票的企业外,一律使用定额发票。征税时。
作者 楼国明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7年第4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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