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0年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总体上是比较好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颁布执行,更为注册会计师规范自己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保障。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目前执业环境中仍存在诸多不利因素,若不有效改善,势必严重影响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不利于我国社会审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执业环境对执业质量的不良影响 1.行政干预大:社会审计组织是接受各方委托,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但目前我国不少事务所实质上仍是政府机关和主管部门的附属机构,在人员进出、业务开拓等许多方面仍受到“婆婆”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