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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乡镇企业转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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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转变企业经营机制,改变企业产权制度,是目前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五大以后,国有企业经济改革步伐加快。乡镇集体企业作为国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也纷纷进行转制改造。但乡镇企业有其特殊的原因,在转制中存在以下问题。 1、产权难界定。目前乡镇集体企业基本存在形式有三类:一类是产权明晰的乡镇所有集体企业,即企业开办时的场所、设备和流动资产全部由乡镇集体投入,乡镇集体派员负责管理企业;另一类是公私掺杂型企业,即开办时利用乡镇集体某部分房产或设备(企业发起人往往成为负责人或法人),私人出资或借款解决流动资金,形成以私人出资经营为主体、集体部分参与的经营格局;还有一类是挂牌集体企业,由于乡镇集体企业有些优惠条件,个体企业老板借用集体牌子经营企业,名为集体企业,实为个体所有。因此,在企业转制过程中,出现企业资产权属难以界定的问题。 2、方案难确立。目前国有企业转制有兼并、转让、拍卖、破产、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而乡镇企业由于形成和发展的特殊原因,资产权属不明晰,企业经营管理家族式和家长式居多。
作者 张志龙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7年第12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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