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跨国公司日益增多,交易在关联者或关联方之间进行已成为普遍现象。许多国家都对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提出了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4年7月公布了第24号公告《对关联者的揭示》。我国为了适应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及与国际接轨的需要,1997年5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同时要求上市公司从1997年1月1日起率先执行。本文就关联方交易中两项内容的披露作一探讨。 一、定价政策的披露 由于企业与无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既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利益瓜葛,并且企业已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收入和费用的发生额,进行了实际的记载,因而一般企业所提供的会计报表是以客观因素——市场供求关系为主要依据,没有人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其所列的收入和费用较为真实。而关联企业的交易则不然。以跨国公司为例,由于跨国公司专业分工和协作的需要,在一个跨国公司的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