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大量创新和使用,传统的损益表已不能满足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需要,因此英国、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先后要求企业在损益表之外编制“全部已确认利得和损失表”或“综合收益表”,也就是第二损益表。这样,第二损益表就成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之外的第四报表。本文对此作一探讨。 一、第二损益表产生的背景 会计理论界多年前就对收益应包括什么存在两种不同的认识,即当期经营观念和损益满计观念。当期经营观念着重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即着重于计量企业的效益。在当期经营观念下,收益只包括当期经营收益,而不包括非常性和不重复性的利得和损失。损益满计观念则认为收益是企业在除股利分配和资本交易以外特定时期内所有交易或企业重估价所确认的权益的全部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