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93年起,浙江省在省级行政单位普遍实行了“包死基数,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行政经费综合定额包干办法。该办法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抓大放小”和“包奖结合”两个方面。 总结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不难发现,这一办法是比较成功的,实现了宏观职能与微观职能的归位,实现了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的兼容。由于政策对头,措施得当,激发了各行政单位节约资金的积极性和工作潜能,提高了行政经费的使用效率,达到了省财政的预定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行综合定额包干办法,一方面,有效地抑制了省级行政经费支出增长过猛的势头,还使得省级行政经费支出的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全省行政经费的平均增长幅度,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率,减少了资金浪费。另一方面,有效地调整了省级行政经费支出结构,一是人员经费在行政经费支出中的比重有了较大的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个人待遇得到了适当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