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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金内容的变更及其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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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投入,但不能构成实收资本,或从其他来源取得,由所有者享有的资金,它属于所有者权益的范畴。”资本公积的内容构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有些差异。按去年实施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财政部的有关解释,资本公积可以设置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准备、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被投资单位外币资本折算差额、住房周转金转入、清产核资评估增值等十一个明细科目。按行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门补充规定,资本公积科目可设置资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资产重估增值、清产核资评估增值、投资评估增值等明细科目。有的商业、供销、物资企业的资本公积科目中,有提取计入的网点建设基金、简易建设费、物资开发基金;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9年第12期31-3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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