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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股票犯罪设立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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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学术界和司法实践部门有不少人对我国设立股票犯罪提出了很多建议,意见林林总总,仅罪名设立就达二十多个。这里,我们仅就证券(股票)市场中几种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的刑事立法规范作些探讨。对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证券管理法规,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设立内幕交易罪。我国现行证券管理法规,无论是上海、深圳市政府颁布的证券交易及管理办法,抑或是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条例》和《暂行办法》,都对内幕交易进行了具体规定。
作者 李学东
出处 《珠江经济》 1995年第7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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