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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大立法推广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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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关于推广和使用普通话的决定》,这是汕头市第一次以人大立法的形式推广普通话。据悉,此《决定》也是国内首个由地方人大制定的关于推广使用普通话的法规性决定。依据《决定》,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窗口单位为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重点,要建立用普通话接电话、接待来访、工作交谈、会议发言等制度,在公务活动中全面使用普通话。
作者 岳玫
出处 《浙江人大》 2002年第2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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