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监督促进其工作的重要方式,也是召开人代会的主要内容之一。但在近日各地陆续召开的人代会上,笔者发现,有些代表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常常以专业不对口、不了解为由,很少发表意见。笔者认为,这种借口不能成立。首先,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其职责是法律赋予的,也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的。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不是召开专业研讨会、学术交流会,而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一种有效方式,是执行代表职务的具体行为。作为人大代表,有义务也有责任指出"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这种以"不了解"为由而缄默不语的行为,实际上是失职的表现。其次,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不是代表自身的个人行为,而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即使代表自己对某个方面的工作不了解,没有意见和建议,但并不能说明人民群众没有意见和要求。之所以不发表意见,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代表联系选民不够,不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不能反映群众的呼声。再是,有些代表的"职务意识"比较淡薄,平时不注意了解政情民意,不注重调查研究,致使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了解不够,研究不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