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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不讲信用的新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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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2001年第12期《南风窗》杂志报道,陕西省兴平市发生过这样的事:市里拟上马一项天然气工程,为了吸引投资者,地方政府出台了优惠政策。一名响应政府号召的民营企业家在按照政府要求如数注资以后,地方政府却突然将其抛开,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理由呢?当然是"情况变化了"。政府部门"善变",笔者常有所闻。而这么"变",这么"改",这么去拿出新方案,推出"新举措",大都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那便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这样的理由站不站得住脚?应当说,它是有一定道理的。顺时应变。
作者 朽木
出处 《浙江人大》 2002年第4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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