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6月,时任新闻记者的沈荩,因将探得的中俄密约谈判草稿发表在天津《新闻西报》上而招清廷"拿获",并被判"立毙杖下"。7月31日,沈荩被刑部的狱吏杖打200余下,"血肉飞裂,犹未致死",最后用绳"勒之而死"。由于沈荩在戊戌变法期间与谭嗣同、唐才常等交往甚密,有"反清斗士’,之称,更由于国人对于清政府出卖中国东北利益的中俄密约谈判本来就颇为关注,为此,沈荩被杖死一案,连同几乎同时发生的"苏报案",终于引发了民众和报界呼吁制定大清新闻出版专门法律的舆论潮流。1903年10月27日,上海《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