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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改:缩小贫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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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8月23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修改主要涉及两项内容: 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草案条文】将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这实际上是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作者 邓蔚霞
出处 《浙江人大》 2005年第9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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