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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省规范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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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8日,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文 物保护管理条例》,并定于2006年1月1 日起实施。 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投入到我省 文物保护工作之中。条例总则从三个方 面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予以鼓 励:一是文物保护事业可以吸纳社会资 金投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物事 业的捐赠,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待遇。
作者 邓蔚霞
出处 《浙江人大》 2005年第12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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