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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多渠道应对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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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3月29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条例将家庭暴力定义为: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
出处 《浙江人大》 2010年第4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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