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是全国率先进行林权改革的集体林区,集体林在福建森林资源中占据主导地位。林改后,福建林业合作组织应运而生并发展迅速,这些不同形式的林业合作组织的制度安排,不仅适应了现阶段林业生产力水平的要求,符合林业经济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促进现代林业资源要素合理优化配置,为现代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必要条件;而且对林业经营体制改革完善也是一种有益的突破创新,并将为整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发展提供了积极有益的经验指导。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08年第5X期162-164,共3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
基金
"福建林改是对农村经济组织结构的重新塑造"课题研究成果
该课题经费由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资助(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