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但"一法一条例"是建立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法一条例"越来越显示了它们内在的缺陷,不能很好地实现城乡规划的法律功能。在社会各界的千呼万唤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一部制定良好、科学的法律,但是,再好的法律也要落到实处,否则就会形同废纸。因此文章以我国《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为视角,对新法的实施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见解。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08年第9X期127-128,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