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大批农民工返乡,给西北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劳动力输出大省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为了缓解大量劳动力涌入的就业压力、发挥返乡农民工的自身优势,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西北各少数民族省份在采取各种应对措施的同时,还应该完善地方立法,尽快制定《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条例》和《农民工社会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使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近就业有法可依,并且降低司法救济的成本,为广大农民工提供返乡创业和就近就业的良性法制环境。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09年第7X期125-126,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
基金
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中的法律保障研究>(07XMZ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