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针对省(市)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构建了一个不同于中央国有企业的有效财务监控体系,分级所有、分层运作、多方监督、全层监控。以省(市)国资局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建立一个多角度的监控主体、利益独立、职责明确的国有企业财务监控体系,利用国资委正在编制的经营预算体系,与财务适时监控体系、财务监控评价体相协调,可以实现内外监控相结合、事前监控、事中监控与事后监控相结合,最终确保出资人财务监控目标的实现,即地方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10年第5X期168-169,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