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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标”与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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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来偶翻中医书籍,读到关于“标本”的论述,其中的道理与消防工作竟大有相通之处,颇受启发。 “标本”,是中医治疗学上的一条重要法则。何谓“标本”?举例而言,人与疾病相比,人体为本,疾病为标;以疾病而言,病因为本,表症为标;以病的新旧言,病在内为本,病在外为标。因此在治疗上,总的原则是治疗当求其本,“本正则标自清退”。这是根本的疗法。当然也有些变通,比如一个喉风病人,虽然他的致病原因是本,若不将咽肿去除,就连药也吃不下去,故要选用针刺法,砭齿喉头恶血,然后才好用药。这就是“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但最终还得在治本上下功夫,不然,仅将喉头恶血刺出,不久又会重新肿胀,乃致化脓恶变而危及生命。所以《黄帝内经》上说:“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为妄行。”
作者 静波
出处 《浙江消防》 1998年第5期2-2,共1页 Zhejiang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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