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8日至29日,省局在嘉兴召开全省消防稽查组织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嘉兴、杭州等地消防稽查工作经验,讨论修改《浙江省消防稽查工作实施办法》,部署全省消防稽查工作,决定在全省各地市成立消防稽查大队。 会议对嘉兴、杭州等地成立稽查组织,开展稽查活动的主要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3个月中,嘉兴消防稽查大队查处违章42起,杭州消防稽查大队查处违章33起,促进了火险整改,教育了广大群众,有效地改善了当地消防安全环境。 推广嘉兴、杭州等地的做法,会议决定在全省各市地设立消防稽查大队,称xx市(地)消防稽查大队,由二至五人组成。各县(市、区)暂不设立稽查中队,但设一位兼职的稽查联络员。稽查大队除了重点加强所在地城市的消防稽查工作外,要对各县(市、区)违反消防管理的情况进行稽查,也要对各县(市、区)
出处
《浙江消防》
1998年第8期8-9,共2页
Zhejiang F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