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消防工作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已越来越突出。尤其是消防监督机构警力不足与承担日益繁重的消防监督任务之间的矛盾愈来愈突出。杭州市一个城区消防大队只有七八个干警,却要负责整个区上百家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此外还要对辖区大小公共娱乐场所、化学危险品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十分繁重,因此失控漏管现象难以杜绝。而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点多面广、接触社会广泛。若能担当起部分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就能充分发挥派出所一区一警、一警多能、责任制人警务制度的优势,发挥责任区民警对责任区情况明、底数清的工作优势,可以有效制止消防工作的失控漏管现象,尤其是居民防火和村民防火工作的力度将大大加强,并能有效制止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此,杭州市公安局和公安消防支队在拱墅公安分局所属米市巷、祥符两个派出所进行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试点。
出处
《浙江消防》
1999年第9期12-12,共1页
Zhejiang F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