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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状”岂能一签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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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初,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车间、班组,在部署落实消防工作时,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状”,这是把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的一种必要手段。然而,一些单位在与上级签订“责任状”后,便将其锁进抽屉,束之高阁,没有很好的监督制约机制,有的甚至连内容也忘了。本刊曾以《莫把“责任制”变为“责任纸”》为题,提醒大家注意,别把“责任状”变成一纸空文,流于形式。现在看,该到抓一抓这件事的时侯了.
作者 王永宏 劳晶
出处 《浙江消防》 1999年第11期2-2,共1页 Zhejiang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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