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1月14日证监许可[2010]55号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国海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7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08]2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0年第1期126-127,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