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1月29日证监许可[2010]131号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你们报送的《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对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0年第1期156-157,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