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核准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0年第6期43-43,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