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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场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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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2月9日证监许可[2011]193号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新股。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2期12-12,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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