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2月14日证监许可[2011]224号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瑞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申请书》(瑞期发[2010]13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6,383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厦门市金信隆进出口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383万元。二。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2期32-33,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