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2月18日证监许可[2011]249号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我会2011年1月17日受理你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的请示》(国联证发[2010]第229号)及相关文件。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深圳市宝安区及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徐州市鼓楼区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2期52-53,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