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2月21日证监许可[2011]250号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申请》(和证董字[2011]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变更《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变更内容见附件)。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2期53-54,共2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