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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第一金和昇证券有限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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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2月21日证监许可[2011]251号第一金和昇证券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上海代表处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名称为:香港第一金和昇证券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Hong Kong First Worldsec Securities Limit-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2期54-54,共1页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fici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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